狠抓落實,將中小投資者保護貫穿監管始終
(三)優化投資回報機制,提升投資價值獲得投資回報是中小投資者參與投資的正當權利。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占凈利潤比例大體25%,顯著低于成熟市場的40%,平均年化股息率低于2%。針對當前資本市場綜合回報低、回報方式單一、回報意識不強,《意見》提出了優化回報機制的系統性制度安排,要求建立現金分紅、股份回購、以股代息等綜合回報體系,全面優化投資回報環境。督促上市公司及中介服務機構牢固樹立回報股東的意識,改變整體回報低和分配制度不規范不透明的狀況。
要督促公司修改章程,強化分紅承諾和披露,發揮誠信監管系統的作用。全面落實IPO、再融資和并購重組中的股權攤薄和承諾要求。形成落實公司在股價低于每股凈資產時回購股份的監管安排。完善各項審核與信息披露制度,落實對現金分紅回報穩定公司的監管扶持政策措施。發揮基金等專業機構參與公司治理、改善投資者回報的作用。大力發展定期支付、絕對收益類產品,支持貨幣基金創新。進一步發揮托管人作用,督促基金管理人履行分紅承諾。